EN

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项目 > 研究生 > 信息公告 > 正文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0-10-27| 点击:

各同学: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1、申请贷款的同学请填写《2010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见附件),并于10月27日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buaa714@buaa.edu.cn

2、本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采取集体面签的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校区

时间

地点

沙河校区

11月3日14:00

待定,另行通知

学院路校区

11月4日14:00

人文学院102

3、面签时须自备黑色签字笔及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的正反面都需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

3)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并盖章的关于其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5)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说明(原件)

6)学生证复印件(未办理学生证的暂缓提交)

7)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8)本人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父亲和母亲的身份证分别复印,父母如无身份证则须提供户口本中“户主”及父亲和母亲的户口卡复印件。注:如提供户口卡复印件上必须有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号码,且身份证号码是打印在户口卡上的。)

9)研究生需提交本科阶段未贷款证明。(该证明需由学生本科就读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机构开具)

4、注意事项:

1)集体面签只此一次,过后没有补签机会,请务必通知所有申请贷款同学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徐震13810547257 联系。

2)《2010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仅表头标红色项须添。信息务必准确,否则将影响学生申请。

3)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则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已经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享受国防生奖学金;享受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在本科阶段已申请助学贷款。

附件:2010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