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月1日(星期四、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
1月 1日、2日放假,所有课程停课;1月3日照常公休,教学安排按当日课表正常进行;1月4日(星期日)上班,教学安排按当日课表正常进行。
假日前请各位老师进行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假日期间,请各位老师提高警惕, 树立安全意识, 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注意防火, 防盗和交通安全。
根据学校《关于2009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全校学生寒假假期自2009年1月17日(星期六)至2月15日(星期日);2月1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全校教职员工寒假假期自2009年1月19日(星期一)至2月14日(星期六);1月17日(星期六)、1月18日(星期日)上班,2月15日(星期日)起正式上班。
3、寒假期间,校机关各部门、直附属单位、各院(系)、图书馆、后勤集团等单位均需安排寒假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值班时间为2009年1月19日至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春节法定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学校总值班室设在保卫处,电话:82317110、82328060。如遇紧急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逐级及时上报。
4、寒假春节期间,各位老师要做好办公室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密工作。学校师生员工及家属子女要注意住宅(宿舍)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学校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