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请,为了更好地完成网上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位申请项目的老师特别注意,在申请书撰写过程中,一切涉密课题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不能出现在申请书中(尤其是“申请者简介”、“合作者简介”、“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等栏目中);一切涉密敏感词,如专家组代号不能出现在申请书中。
1、 发通知日至2009年2月25日申请人完成书写基金申请书初稿。
2、 2月26日-3月2日对申请书初稿请专家指导、完善以及院进行形式审查。
3、3月4日前,院将正式纸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按要求(A4复印纸,必须双面复印)一式一份(杰出青年基金除外,相关附件和申请书装订在一起)汇总后交到学校科技研发处(办公楼408房间杜润秋)。 过期学校将不再单独受理个人申请。
4、2009年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申请)的老师交2份申请书及2份附件(附件和申请书装订在一起),电子申请书严格控制在100M以内。
5、同时3月4日前,申请人必须将电子申请书发送到jinpingan@buaa.edu.cn
过期将不再接受个人申请邮件。请谅!谢谢您的支持与协助!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必须使用200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系统均不接收),请于2009年1月1日后从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下载,申请书安装后,在安装目录下有const.dat,ISIS_Proposal.dll, NSFCProposal.doc,NSFC申请书帮助文档共四个文件。请注意,电子申请书(NSFCProposal.doc)必须与其它三个文件放在同一目录下方可运行。
2、不具备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同行具有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书面推荐(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除外)。已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申请者申请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时不再要求同行专家推荐。
3、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博士生,经与导师协调,由导师出具同意推荐函附在申请书后,可按各类有关规定申请科学基金项目,但必须在“原在职单位”申请项目。
4、申请自然科学基金时,若使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室编号必须到基金委网站首页“代码查询”处查询,必须填写能够查到的代码,否则代码无效。
5、申请重点项目的老师根据“2009年项目指南”中发布的重点项目研究领域提出申请。
6、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申请书与面上项目申请书一致,请从基金委网站上下载。
7、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方式填写中文申请书,申请人登录ISIS基金项目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在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中选择资助类别为“多年期合作项目”下的“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在线填写,同时下载《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离线填写。英文申请书及合作双方协议书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8、从海外正式聘任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科研人员,如聘期覆盖申请项目的执行期,且每年在 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九个月,均可通过聘任单位按各类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申请时须附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书和相关协议书的复印件。
9、凡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申请及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含在研项目)不超过两项,在本次受理期间,面上项目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不能同时提出2项申请;已有两项面上项目的科研人员今年不得再提出申请。
10、凡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申请及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及重大项目(含在研项目)只能为1项;申请及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含在研项目)只能为1项。
11、不得冒用他人名义申请,参加申请的项目组成员必须由本人同意并签字,望各位老师严格把关,以防超项而被取消评审资格。
12、离、退体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请各院系严格审核,以免初审被淘汰。
13、青年科学基金申请者的年龄在受理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已经获得青年基金资助的申请者不能再次申请青年基金,只能申请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等项目。
1、 申请人书写申请书前,应仔细阅读《2009年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限项规定”,做到选题符合指南要求,立题新颖,避免项目超项或者重复申请,突出创新点。使用OFFICE2000和XP的老师注意将宏的安全性设为“中”,否则填写学科代码时会有问题;申请书中的学科代码、其它代码以及2009年项目指南请到基金委网站上查询。保证学科代码填写正确(尤其是相关学科代码),学科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
2、 安装电子申请书的计算机请不要使用“瑞星杀毒”软件,以免影响申请书中“宏”的使用。
3、自然科学基金委2007年颁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请申请者填写申请书前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的经费管理办法。(上网查阅)
4、 申请书的规格必须统一(A4,正反面复印),内容完整、语言简洁、明确。申请书中“研究内容提要”一栏是出版项目汇编的依据,请申请人认真填写,严格控制在要求的字数范围内。
5、 2008年国家自然基金各科学部的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平均资助强度请参看《2009年项目指南》,2009年申请项目经费可有所增加,研究年限3年,“起始年月”为2010年1月,“结束年月”为2012年的12月,管理费按5%计算;劳务费不超过15%(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基金不超过10%),国际合作交流费不超过15%(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基金不超过20%)。
6、 国家自然基金申请书“身份证号”一栏,注意军人身份证号编写规则:军官证号的前六位+出生年月日各两位+最后三位男同志为“881”,女同志为882。
7、 基金委同时使用姓名和身份证号查重,同一个人(负责人或参加者)必须使用相同的身份证号,请各位申请者一定要注意。
8、 申请书经费预算“支出科目”一栏的支出经费,请详细填写计算根据及理由。
10、申请书上的电子信箱请准确填写,若项目获得资助,基金委通过该信箱发送下载“研究工作计划书”的账号和密码;若项目未获资助,基金委通过该信箱发送全文反馈意见,信箱不通的,无法收到计划书密码或反馈意见。
11、申请杰出青年基金的老师在申请书摘要部分,应填写“主要学术成绩” ,而不是具体项目的介绍,项目名称栏目应填写“研究领域”,而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名称。
12、申请书最后一页“项目组主要成员”中只要出现某单位名称,必须加盖某单位公章(单位名称和公章必须一致,公章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公章,不能是下属单位公章),申请书第一页“合作单位”中必须包含某单位信息。如果未加盖所要求的公章和提供某单位信息,不能通过基金委形式审查,所报项目将被淘汰。
13、申请书中无合作单位,只有北航老师参加, 在第一页的“合作单位信息”栏中不要填写任何信息,如“无”,否则所报项目将被淘汰。
14、申请书最后一页“项目组主要成员”中如果有外国人参加,必须有合作协议并将合作者亲笔签名的协议原件或复印件附在申请书最后一页,前一页“签字”处为空,申请书简表中的“合作单位信息”栏为空,否则申请书将被初审淘汰。
15、申请书填写有困难的老师请与自然基金委信息中心联系,技术支持电话:62317474。
16、从2008年开始,申请书中的“项目摘要”部分要在基金委网站上对社会公众发布,请各位老师注意,涉密内容绝对不能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十一五”以来北航每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00多项,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定义为申请大户,按照基金委要求北京的申请大户必须提前上报申请书(最后几天主要受理外地申请项目)。
2、为了对老师的申请项目负责,我们请基金委提前对我校的申请项目查重(超项检查),所以必须要求老师提前交申请书,请各位老师谅解。
3、我校的电子申请数据集中提交到基金委后,恕不再受理个人补报项目(即学校不提供申请公函),请各位老师严格遵守此项规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