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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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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09级硕士生和08级博士生)照相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0-04-30| 点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像片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程序及要求的通知》(教毕指[2002]4号)文件规定,研究生的照片须与毕业证书一同上报注册,上网供社会查询,并委托拍摄单位负责图像采集、制作工作,以确保上网图像信息的规格、质量和国家人才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和安全。今年我校毕业生照相的时间安排见附表。

为保证照相工作有序进行,请研究生须按安排的时间准时到达拍摄地点。照相时需带本人身份证。

照相时间:2010年5月11、12、13日

照相地点:如心四季厅

2010年5月13日 下午(12:30 —— 6:00)

十三系

SY08131

56人

12:30 —— 1:00

SY08132

24人

1:00 —— 1:15

BY08131

19人

1:15 —— 1:20

十四系

SY08141

40人

1:20 —— 1:40

SY08142

34人

1:40 —— 1:55

BY08141

16人

1:55 —— 2:00

二十系

SY09201

54人

2:00 —— 2:30

二十一系

RY08211

42人

2:30 —— 2:50

RY08212

36人

2:50 —— 3:10

八系

SY09081

19人

3:10 —— 3:20

SY09082

12人

3:20 —— 3:25

SY09083

47人

3:25 —— 3:45

SY09084

31人

3:45 —— 4:00

ZY09081

16人

4:00 —— 4:05

MB09081

19人

4:05 —— 4:10

MB09082

65人

4:10 —— 4:50

MB09083

65人

4:50 —— 5:30

BY08081

68人

5:30 —— 6:10

注意:为保证现场秩序,学生务必准时到达拍摄地点(如心四季厅)。照相时需带本人身份证,交15元照相费(2寸照片4张,1寸照片8张)。

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管理处

2010年4月27日